一开始
他生来就被赐予了大笑,以及一个想法:这个世界疯了。
我们都应该试着这样去写自己下一篇作品的开头,然后再下一篇、再下一篇,因为你一旦在开篇就抓住读者的眼睛和情感,再给予他们欢畅和激情,这个读者就是你的了。
你去自己的书架上取下或者去图书馆借阅海明威先生最糟糕的长篇小说《有钱人和没钱人》,
我不能在此引用海明威的小说。出版社要收费的。但你自己可以读一下。注意小说中的描写多么清晰,关于哈瓦那的那一段哪怕几乎没有一个形容词,也能让你永生难忘。
我在一篇短篇小说的头几段下的功夫远甚于后续的部分。就像下棋一样,你在写作时必须先有好的开头,才有机会考虑怎么处理中段,乃至结尾。
读者想要的是一种冒险,一种大事就要发生的感觉,一种可以让他在扶手椅里享受的舒坦(虽然吊诡的是,他到头来可能会如坐针毡地咬起指甲)。而最重要的是,一种想要读下一页的冲动。
我必须知道自己在开头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努力得到。
在第一段、第一个场景中必须共同意识到的东西是什么呢?时间、地点,以及运动感。
作者要讲的就是这类东西。
一个小花招?你可以这么说。这个开头将神圣与罪孽在同一时刻抛到读者眼前。在这神圣的一刻,暴力近在耳畔,发出巨大的回响,如同当面给你一记重拳。
我可以写他从中枪到死去之间的绝望经过,带着你跟随他的血迹走到牧师的家里,却发现牧师不在。我还可以拉着你,看他从牧师家一路痛苦无比地爬到教堂又死去。我知道这些写法都可以用,因为我全都试过了,因为我的废纸篓里塞满了他各种各样悲惨的最后旅程。
因为我试了又试,最终发现小说的开头必须是能够让读者一口咬下钩子的鱼饵最肥美的位置,也就是你们看到的他临死前最后的惨烈时刻。
给学生布置了一道作业,要求每个人写一个短篇小说的开头。这个开头要包含神、皇室、神秘,还有性。第二天,一个早熟的小孩交来只有一句话的作业:“‘我的上帝!’公爵夫人惊叫道,‘是谁在捏我的大腿?'”你肯定在替我觉得尴尬。但是,我不会道歉的。那个小孩说不定后来真成了大作家。因为这个笑话虽然相当荒谬,但表明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不要浪费时间了。
为什么放下一本书或者杂志要比转身打开电视容易得多呢?
把握好你的故事,牢牢地扎好线头,然后慢慢来。搜肠刮肚,下笔尝试,然后再搜肠刮肚,直到你捉到最完美的开头。别忘了塞巴梯尼。
“他生来就被赐予了大笑,以及一个想法:这个世界疯了。”这样开头的故事是不可能被放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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